2013年普陀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章程
为进一步加快学校的整体发展,满足学生特长发展的需要,根据《舟山市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计划在2013学年招收一批具有体育方面特长,在高中能有所发展,并且在升入高一级学校时志愿报考相应院校及专业的初三毕业生。具体章程如下:
一、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
组长:刘习渊 副组长:张漫红
领导小组职责:
1.高度重视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,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计划的完成。
2.根据舟山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,负责研究、决策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
3.向招生测试组布置工作,确保学校按程序规范做好特长生资格测试和认定。
4.对体育特长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。
5.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保证体育特长生招生过程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下设招生测试组
组长:张漫红 副组长:张浩年
组员: 虞文学 丁曙 扬金霞 邬大为 董世明 翁燕儿 宋燕香 张默 局监察室工作人员一名
招生测试组职责:
1.高度重视特长生招生工作主动与招生初中学校衔接、认真做好特长生招生咨询、报 名组织、特长生资格测试和认定工作。
2.确定体育特长生拟录取名单。
3.自觉接受监督,保证测试和认定结果的公正公平。
一、招生项目(只招男生)
田径项目:跳高、1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跳远。
球类:乒乓球、羽毛球。
二、招生名额
计划招收5名体育特长生(其中田径项目4名,球类项目1名)。
三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招生对象为普陀区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,在田径及球类项目上有比较突出的成绩,并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舟山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2.初中在读的综合素质评定良好,身体健康,无不良行为记录,品行端正的学生。
3.中考总分(总分2)不低于400分。
4.①初二初三期间区田径运动会单项第一名或市田径运动会单项前三名。②初中阶段获市球类个人单项前三名的考生。
四、招生程序
1.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,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5日以前,持本人户口本,并携带相关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成绩证明,到普陀中学体育组报名(联系人:张老师 13758048660、虞老师 13758046766 ) 2.报名学生请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8:00普陀中学体育组器材室报到,8:30参加专业测试。测试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,钉鞋自带。测试由普陀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。测试时请随带中考准考证。
体育专业测试内容包括:1一般身体素质测试,内容包括:100米、立定跳远, 2专项成绩测试,每人根据自己专项可选择1-2个项目进行测试。3形体评价,根据运动项目特点进行形体选材,给予评价分。④球类考生测试参照高校体育系招生办法。
专业测试成绩=一般身体素质测试分+专项成绩测试分+形体评价分。
3.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的基础上,按体育综合分(获奖级别加分+专业测试成绩)由高到低的排名,田径项目择优录取前四位学生。球类择优录取一名。
体育综合分=获奖级别加分+专业测试成绩
获奖级别加分:
A:获奖级别加分:获省级、省级以上田径运动会竞赛前三名 ,获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,体育分加分10分(不累计,只加最优一项)。
B:初二初三年间,获市级田径比赛或球类比赛单项第一名的学生,体育加5分(可累计)
4、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,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录取。
五、注意事项:
经选拔确认的特长生,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,确保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该校的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,履行特长生义务,否则将被取消普陀中学体育特长生资格。
浙江省普陀中学
2013年5月